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受理:县级残联(营业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停止查对(通过数据库办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生齿根底数据库,关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评定:县级残联关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按照残疾尺度,易于认定残疾类别、品级者,可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白记录残疾特征和曲不雅评价,但必需颠末包罗理事长在内的3人结合评定、签字。 政审: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按照申请人的相关质料和病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做出的残疾评定成果停止初审。 关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做出的残疾评定成果不契合残疾尺度者,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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