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某自17岁起就起头偷工具,现在申某已年近五旬,比来萌发退意,筹算金盆脱胎换骨了。在决定“退休”后,申某就不断留意着年轻的后代,希望从中找到一个能够继承本身“衣钵”的人,收为门生。不久,申某发现了19岁的赵某,遂收他为徒,将本身多年来的盗窃技巧都教授给赵某。申某的行为构成立功吗?律师说法申某的行为构成立功。教授职业技巧,那本无可厚非,但是那些技巧其实不包罗立功办法。通过教授立功技巧的体例,立功分子的数量会呈几何式上升的。本案中,申某教授他人盗窃技巧,培育新的立功分子,侵扰社会治安,构成立功,要依法追查其刑事责任。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教授立功办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情节严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出格严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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