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蓝印户口”怎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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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购买武汉市城区商品住房面积达120平方米或购房价达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3人武汉市“蓝印户口”。

  第八十四条 由售房单位持下列证明证件向市人口控制管理办公室(江岸区车站路1号)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领取申请入户人员登记表和《购买商品住宅缴纳武汉市城市增容费通知单》:

  (一)《武汉市预售商品房许可证》;

  (二)《武汉市商品房购销合同》;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四)购房交款发票;

  (五)银行进帐单。

  第八十五条 由申请人携带下列证明证件到市公安局户政处申报,经审核批准后,到购买房屋所在地公安分局、派出所办理:

  (一)申请人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证件;

  (三)申请入户人员登记表;

  (四)申请入户人员原籍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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