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前不动用收益,现金分红全数用于购买同品种的股票;退休后现金分红用于补贴生活开支;
2、 组合投资只增不减,逐步扩大组合在个人总资产中的比例。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新品种的优质股票和购买原有股票的增发配股;
3、 新增资金来源仅限于每年炒股的部分利润; 以上的规则简单而严格,但是没有考虑到市场股票价格变化因素,个人认为坚定的投资者有以上几条就够了。
开始还不觉得如何,但后来组合中的股票价格涨上去了,投机的心思又活动起来。我对人性的弱点是这样看的:如果不能完全克服,那么不妨给它开个小口子加以限制,这好比堤坝拦水,也总要有个泄洪闸一样,一味地堵,最后一定是个溃坝的下场。有鉴于此,又补充制订了以下规则:
4、 允许动用组合中不超过20%的资产进行投机性波段操作,同一时间内仅限于抛出组合中的一只股票投机。
在操作失误,抛出的股票上涨,与投机资金的差价达到20%时必须补回原有股票数,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资金补足;
5、 组合中某一股票基本面发生重大恶性变化时,应全部抛出此种股票,即时递补相同市值的别种股票;
6、 极限情况下,如判断股市大势逆转,有发生大规模股灾可能时,应全部抛出组合股票以避险。
以抛出时组合市值记,如抛出后继续上涨,则一年之内不得补回;如下跌,在不超过20%时三个月内不可补回,超过20%可择机补回。
7、 避险后的组合资金应用于低风险之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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