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今出格想听法院的法官答复我的问题,因为我老公现正期待着判决。我老公在一个小企业任司理职务,本年三月份因为内部呈现纠纷把我老通知布告到查抄机关,查抄机关以贪污功和调用公款功现已告状到法院。一是指导集体研究的岁尾分红,我老公和几个指导比职工多拿了一万元钱,算不算贪污?其他的几个指导有没有责任?他们也拿了算不算贪污?二是他们几个指导每人购置了一台台式电脑,没有用在办公室而是拿回了家,我家是以旧的电脑拿到办公室,新的电脑拿回了家,算贪污吗?其他几个指导算不算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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