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准则》是政府会计领域一次重大的制度变革,实施《基本准则》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单位)财务和会计治理将带来以下显著变化:一是将进一步规范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基本准则》要求按收付实现制对预算收进、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进行会计核算,按权责发生制对资产、负债、净资产和收进、费用进行会计核算,同时对各个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列示等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明确的标准,有助于行政事业单位对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全面、规范地会计处理,不断提升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二是将夯实单位财务治理基础,提升财务治理水平。实施《基本准则》,有助于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各项预算治理要求,规范收支行为,夯实预算治理的基础,建立健全预算治理制度;有助于单位严厉落实有关国有资产治理的规定,全面、真实反映增量和存量资产的状况,夯实单位资产治理的基础,完美控制国有资产流失的治理制度,提高单位国有资产治理的绩效;有助于单位严厉落实有关财务治理规定,增强公共治理意识,实现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促进单位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将正确反映单位运行成本,科学评判单位绩效。《基本准则》要求单位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各项消耗,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等,并要求编制收进费用表,合理回集、反映单位的运行费用和履职成本,从而有助于科学评判单位消耗公共资源、成本边际等情况,建立并有效实施预算绩效评判制度,提升单位绩效评判的科学性。
四是将全面反映单位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提高单位财务透明度。《基本准则》要求单位在编制决算报告的同时,还要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进费用表和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告,全面反映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各部门还要按规定合并所属单位的财务报表,编制部门合并财务报告,全面反映部门整体财务状况,并按照规定进行审计和公开。
《基本准则》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单位财务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