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试”在省城举行,“乡试”中国古代科举测验之一。唐宋时称“乡贡”、“解试”,由各地州、府主持测验当地人,一般在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明、清两代定为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举行,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岁科、录遗合格者,均可应试。
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庆典加科为恩科,考期亦在八月。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钦派。中试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中试之举人原则上即获得了选官的资格。凡中试者均可参与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乡试”由天子钦命的主考官主持,凡属本省生员、贡生、监生(包罗未仕者和官员不够格者)经科试合格,均准应试,原则上包罗州府县学中颠末科考名列第一、二品级的生员以及三等的前三名,但现实上凡颠末科考,录科、录遗合格的考生均能够应试。
但有过失而免除的仕宦、陌头艺人、倡寮之人、父母凶事未满三年的,均禁绝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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