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很久以前,在浙江天目山下,住着一户人家,姑娘名叫蔷薇,父亲早年逝世,她和母亲相依为命,困难过活。邻人青年阿康,为人仁慈,更乐于助人,常帮忙蔷薇砍柴、担水。目久天长。两人互相恋慕,私订了末身。
有一年,皇帝下旨,选美女进宫,蔷薇被选中。姑娘得知后当即昏厥。
仕宦强逼,要带人进京。母亲苦苦恳求,才容许推延两天。好意的乡亲们黑暗告诉蔷薇,躲进深山,如官府要人,就说患急病死了。谁知此事透露了风声,被贪财的人向官府告发。县官上奏朝廷,皇上大怒,命令逃捕,活着要人。死了要尸。阿康和蔷薇双双逃往深山,但步行怎逃得过骑马的逃兵。
耳闻马蹄声已近,为了不连累阿康,蔷薇决然跳下了万丈山崖。阿康哀思万分,亦跟着跳下。逃兵搜巡,在山崖下寻到了两具尸体,运回京城。皇帝见尸,又气又恨,命人浇油烧尸,但烧了一日夜,尸体却肤色不改,无缺无损。又命入举刀碎尸,但钢刀却砍不进。皇上恼羞成怒,命令抛人大海,可尸体却不沉。
此时,朝廷上下怨声载道,纷繁训斥皇上的凶残。皇帝不敢再持续做孽,命人打捞尸体,合葬于天目山下。不久。那座新坟上长出一朵斑斓的花。花茎上长着许多刺。人们都说那花是蔷薇姑娘所变,花刺乃阿康为庇护蔷薇而生,故取名“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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