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与办法
?要求供给文件、材料,并可复造
? 要求做出解释、申明,并可停止勘测
? 责令停行违背法令、律例的行为
? 成果依法公开
次要内容
(1)规划体例的监视查抄
? 体例主体
? 体例单元天分
? 接纳有响应切确规划材料
? 城乡规划上报前能否颠末响应法式
? 城乡规划上报前能否颠末通知布告,通知布告时间能否契合规定
? 审批机关能否组织专家和有关部分停止审查
(2)规划施行情况的监视查抄
? 城镇建立能否严酷控造在建立用地范畴之内(道路);
? 施行城乡规划能否方案合理;因地造宜,量入为出;
公共办事设备主市政设备同步设置装备摆设;
? 对天然、汗青资本能否停止庇护;
? 地下空间开发操纵;统筹摆设,综合开发,合理操纵;
? “一书两证”核发能否契合规定。
其它专项规划计划的评析(以道路交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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