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一词说起来简单,是人在精神愉悦时的一种心理感受和行为表现,虽是内心的感受,却可以从面部表情、举止言谈上显露出来。但是,实质上则内寓着深刻的哲理与意义。
从各种‘快乐’的根由和表现来辨析,内涵中存在着三种关系是需要懂得与理解的:
一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关系。
丰富的物质生活固然能够反映出生活水平的高低,可以给人们带来一些心理上的满足感,但实际生活中的快乐指数并不完全同物质成正比。在更多的情形下,特别是解决了温饱问题以后,精神世界的生活(包括树立正确性的人生观、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多层次的娱乐爱好等等)就能成为引导与决定人的精神是否快乐的因素。
二是眼前快乐与长久快乐的关系。
人要具有明确的意识和理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及时行乐思维与表现之时,必须清醒地具备‘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意识,理智地处理好二者的位置,不可图一时之快乐而影响到长远的人生。
三是图自己快乐与后天下乐的关系。
人既是自身活动的主体,也是社会活动的客体,不是生存在真空中或无人区,是具有‘社会性’的人。那种只图自己得到快乐而损人利己、或为醉生梦死而不择手段,不但被社会谴责与唾弃,也是一种短视与愚举,是不可能长久的并会‘乐极生悲’地必然走向反面。而助人为乐、崇尚同乐,是值得思考的。
能够达到以天下之乐为乐的思想境界,是无比高尚的情操,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同样是自己长久快乐的源泉。
以上个人见解与回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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