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8月,第11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德国柏林拉开帷幕。此次奥运会上,须眉篮球初次被列为正式角逐项目。在美国与加拿大之间匹敌剧烈的男篮决赛上,场上独一担任评判员职务的人,是时任浙江大学体育传授的中国人舒鸿。
舒鸿结业于素有“篮球摇篮”之称的美国春田大学,是“篮球之父”奈史姑娘传授的满意高足。他曾先后担任过中华运动裁判会会长,上海、日本东京、菲律宾马尼拉远东运动会中国队锻练和评判员等职务。1928年,颠末查核,舒鸿和乐秀荣、吴邦伟,蒋湘青4人被正式登科为美国裁判协会会员,成为第一批国际评判员。
在第11届奥运会男篮决赛中,美国队战胜加拿大队夺得冠军,舒鸿也因公平严谨、眼明手快的气概获得了“奥运篮球第一哨”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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