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账征收纳税人材料报送要求查账征收纳税人打点年度纳税申报时,应照实填写、报送下列有关材料: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纳税人在年度申报时,需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附表十二《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或附表十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收入明细表(委托开发项目填报)》);⒉2012年度财政报表;⒊存案事项相关材料;⒋总机构及分收机构根本情况、分收机构纳税体例、分收机构的预缴税情况;⒌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署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两边签定的代办署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罗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根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陈述;⒍涉及联系关系方营业往来的,须填报电子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联系关系营业往来陈述表》;⒎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现实毛利额与估计毛利额差额计算的,原则上在年度纳税申报前需供给由税务师事务所等具有法定天分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陈述;⒏涉及政策性搬家的纳税人,在搬家起头年度,应报送搬家文件或搬家通知布告、搬家重置规划、搬家抵偿协议、资产重组方案、以及其他与搬家相关的事项。
在搬家完成年度,应报送《企业政策性搬家清理损益表》及相关质料;⒐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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