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南户籍的申请途径:
1、领表。到区住房保障办理部分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办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需停止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持区住房保障办理部分出具的《济南本市户籍居民申请住房保障证明》,到街道处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取相关表格。
2、填表、筹办质料。领表后,申请人根据表格要求停止填写,筹办相关质料。
3、证明并公示。本市户籍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质料,到相关部分盖印确认,合格的别离在户籍所在地和栖身地街道处事处停止公示。
需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可在打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同时,持相关证明质料,到所在街道处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认定。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有关质料齐备且审核合格的送至区民政局。
4、审核。公示合格后,申请人持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质料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办理部分申报,区住房保障办理部分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办理中心。
5、核准并公示。
市保障性住房办理中心对区住房保障办理部分报送的质料停止核准,并通过比对相关信息,做出能否核准的定见。
6、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区民政局将低收入证明反应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办理部分,区住房保障办理部分负责报送至市保障性住房办理中心,保障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向契合前提的申请人出具《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证明》。
申请人凭此证明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在租金、物业费和分配方面的优惠政策。
7、配租。申请受理完毕后,在规按时间内停止摇号排序、选房。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途径:
1、领表。由工做单元同一到区住房保障办理部分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元申报表》和《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独身职工申请表》,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办理局门户网站(www。
jnfg。gov。cn)下载。
2、填表、筹办质料。领表后,申请单元和申请人根据表格要求停止填写,筹办相关质料。
3、证明并公示。外来务工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独身职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单元停止盖印确认,并由单元负责停止公示。
4、审核。公示合格后,申请单元持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质料到所在区住房保障办理部分申报,区住房保障办理部分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办理中心。
5、核准并公示。市保障性住房办理中心对区住房保障办理部分报送的质料停止核准,并通过比对相关信息,做出能否核准的定见。
6、配租。申请受理完毕后,在规按时间停止摇号排序、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