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孩死了,谁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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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ib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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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描述不清违规检举侵权赞扬| 2014-07-13 13:04

发问者采用第一小我可疑虑略低,可疑点在于蹲姿,姿势不是关键?错!那四个图片都有一个隐藏因素,那就是她在摄影,但“生前见过的四小我”申明没有摄影者,那相机是主动摄影。

  既然是摄影,那么他把膝盖遮在前面可能是盖住他的部位的反响,不外即便可能是如许,也不克不及申明他就是凶。手。

亮点1:主动摄影

第二小我:可疑率浮动很大。起首觉得和其他比拟他最一般,也恰是因为那点,他表露了他就是凶手,为什么?我等会儿解释,先请各人存眷他的脸色和其别人的差别。

第三小我:那种姿势是能够马上把女孩扑倒的,但从立功心理学说,没有人会在晓得本身留了证据后马上立功,所以不成能他顺势做恶。但做为混混的身份,犯。功率最少是有的。

第四小我:衣服上的萝莉图案表露了他的爱好,但可疑率却不是100%。

  为什么?若是是他,必需满足两个前提,第一,他忘了本身衣服的图案,并和小女孩拍了照,给了本身更大的嫌疑空间;第二,若是是他,那么他会不断盯着小女孩,除非精虫上脑,否则他不会晓得本身是最初一个陪她摄影时还仍然去立功。

好了,关键点来了,从犯。

  功学上说,四个图片,从挨次上说,第一个和最初一个是容易起首被思疑的,第三个的穿戴又是容易被思疑,唯独第二个不容易,那案子除非功。犯是傻。逼,若是不是,那就是二号位。你们发现了没,二号就是高智商的外表,而三号四号都是一般青年的样子,既然如斯,二号的立功率反而有,别的,当一小我筹办对小女孩脱手时,想着要不要脱手,怎么脱手时要摄影了,那么他的脸色是不会笑得那么轻松的!!!!!有木有!!二号的脸色!!有一丝笑意,但更多的是庄重。

  而四号也是咧笑,但他还闭一只眼来拆样子,想立功的有表情想到那事?

无论是一号仍是三号,他们的证据都不敷以完全证明他们是功。犯,四号和二号才是,但从犯。功心理学上说,二号的几率,无论从摄影挨次招致的被思疑挨次、脸色等等说,都是隐藏的高。

若是那个标题问题只是玩一点内涵,那么是四号无疑,若是那标题问题是脑子不简单的人出的,那一定是二号。

还有二号的穿戴不契合季节,可能是为了掩藏凶。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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