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误。2.本次修改是以批改案的体例停止,因而第46条没有改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齿和方案生育条例》是2012 年3 月23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按照2016 年1 月15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生齿和方案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批改。3.官方文本可拜见《广西日报》2016年1月17日第1版。
0
1.无误。2.本次修改是以批改案的体例停止,因而第46条没有改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齿和方案生育条例》是2012 年3 月23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按照2016 年1 月15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生齿和方案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批改。3.官方文本可拜见《广西日报》2016年1月17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