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的国发23号文:
——在必然期间内,国管局、中曲办理局可同一组织建立经济适用住房,按建形成本价向在京中央和国度机关职工出卖。
——有建房地盘或对拥有产权的危旧室第小区停止改建的单元,在契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有关部分批准,近期可操纵本单元现有地盘自建住房,按不低于同等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向本单元职工出卖。
在此布景下,部委公事员得以享受在黄金地段以4000-6000元/平方的价格,购置超越万元每平方的住房(按级别控造面积)。
如今还如许。
那带点福利性量。
有变相福利分房。
政府部分指导和职工、国度垄断企业指导和职工,经常可以在市区黄金地段以市场价的一半或更低买(分)到房子,良多人都是本来就有多套住房的,通过一系列故弄玄虚手段,就酿成无房户了,就有权力买(分)到单元盖的半价房了,一转手,几十或上百万到手了。
那些房子为什么那么廉价?因为地价廉价。为什么黄金地段的地价廉价?因为买那块地的是政府部分。开发商想去买那块地可就不是那个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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