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计提,但对根据新原则规定,不再计提福利费,所以目前发作的福利费在此科目核算,待此科目结平无余额时,新发作的福利费在“办理费用-职工福利”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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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计提,但对根据新原则规定,不再计提福利费,所以目前发作的福利费在此科目核算,待此科目结平无余额时,新发作的福利费在“办理费用-职工福利”科目核算。